卷上宅法 · 古刻补读
生命
据古刻补读 · 少量用字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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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八宅之三吉方开门走路,宜致福应,而反招祸者,生命不合也。故看宅,必兼论生命方。如木房木星,水命居之,谓之化;金命居之,谓之制。破军临巽尅妻,若水命火房便不妨。
02
斗灵经云:凡定方向,止论家长年命,无弟男女姪及女命同起之理。若家长没后,以长子生命定之,其弟男子姪各照生命东西定房。若止有主母当家,以母为主。
03
假如西四宅,妻是东命,夫是西命,其居法当何如?若住北房,夫居西间,妻居中间,盖中间即作坎位论矣。若住南房,夫居西间,妻居中间或东间,中与东即属巽离之位矣。若居东房,夫居北间,妻居中间或南间,中与南即属震巽之位矣。若居西房,则夫居中间,妻居正间或正北,南与北即可作坎离论矣。其安床大端,首向东南可耳。大抵夫妇生命不同,则当以夫为主,余倣此。
录文说明与待核用字
- 据清上海扫叶山房刻本《八宅明镜》卷上录入;合订文件《乾隆法窍》第7册,PDF第56、57页。此页码为扫描文件页序,不是古刻叶码。
- 本站对图初录,非教师审定或精校定本;保留疑字与原刻说法。标点、段落由本站添加;无现代释义,未建立阅读器逐页图文配对。
- “妻居正間或正北”依古刻暂录;下句“南與北”与之不尽相称,疑字保留待异本核对,不径改“正南”。
- 保留斗灵经题署与原刻引文;术语“生命”不改成现代生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