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8论
顺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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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1
一出门来要见儿,见儿成气转相楣,从儿不论身强弱,只要吾儿又遇儿。
原书注文
02
此与成象从象伤官不同,只取我生者为儿,如木遇火成象,不论日主强弱,但看火能生土,又成生育之势,是为顺用,必然富贵。 君赖臣生理最微,儿能生母泄天机,母慈灭子关头异,夫健何为又怕妻。 日干,君也,所克者,臣也。皆君赖臣生也。 水泛木浮,土止水则生木。 木旺火晦,金伐木则生火。 火炎土焦,水克火则生土。 土重埋金,木克土则生金。 金旺水浊,火克金则生水。 日干,母也,所生者,子也。皆儿生母也。 木被金削,火克金则生木。
原书注文
03
火遭水灭,土克水则生火。 土遇木伤,金克木则生土。 金逄火镕,水克火则生金。 水因土塞,木克土则生水。 木,母也,火,子也。 木太旺,反使火炽而熄,是为母慈灭子。 木,夫也,土,妻也,木虽旺,土生金而克木,是为夫健怕妻,此皆反取,余如之,其有水逄烈火而生土,火逄寒金而生水,水生金者,润土之燥,火生木者,解水之涷,火焚木而水竭,土渗水而木枯,亦皆反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