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坎门八主
卷三引言
据古刻选读 · 录文初校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此卷系东四宅三十二门、三十二主,一门一主配八灶,吉凶祸福断法。东四宅门主灶,以生气为上上大吉。水木相生,木火通明,虽非夫妇正配,然亦有阴有阳,又得宫星相生之理,故曰生气为东四宅上上大吉。
02
以延年门主灶为中吉,虽得夫妇正配,未免金木相克、水火相煎,宫星相克,故曰中吉。
03
以天乙门主灶为次吉,不是纯阴即是纯阳,故曰次吉。以上俱系东四宅三吉宅,有吉无凶。可配东四宫三元生人居之,儿孙满堂,男聪女秀,发福悠久,倘若年限未久,吉凶尚有不应,请将已住过三四十年、五六十年者试之,无一不准,幸勿疑焉。
录文说明与待核用字
- 据诸暨市图书馆藏清乾隆刻本《阳宅三要》卷三录入,第二册PDF第3、4页;此为扫描页序,非古刻叶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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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标题为本站所加;原刻正文以“此卷係東四宅”起。卷首题署未作正文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