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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海子平 › 伤官说
渊海子平 / 前五卷电子整理参考本

卷三

伤官说

旧题宋徐升编;历代增注 · 22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来源题名
01

伤官说

02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03

伤官若用印,克杀不如刑。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04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05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06

妻财受克,生子不育。印绶比肩,不忌财乡。

07

印绶多根,身旺必贫。

08

印绶被伤克父母,官杀混杂克父母,财多身弱克父母。

09

干与支同克妻,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10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11

财有官杀不怕露,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12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13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14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

15

阳干方论,阴乾不取。

16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

17

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

18

未同申金不怕火,己土戊土不怕木,

19

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

20

乙日五月不怕杀,

21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眉批(来源原有)
22

眉批:凡四柱有伤官不宜见官星,若伤尽无一点,方可见官星,则吉。印绶本怕财,若行财者,则比肩分其财而反不能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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