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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 志第十三 五行一 貌不恭 淫雨 服妖 鸡祸 青眚 屋自坏 讹言 旱 谣 狼食人
后汉书 / 文字参考本 · 续汉志三十卷及注补序

续汉志三十卷

志第十三 五行一 貌不恭 淫雨 服妖 鸡祸 青眚 屋自坏 讹言 旱 谣 狼食人

南朝宋·范晔撰纪传;晋·司马彪撰志;唐·李贤等、梁·刘昭注 · 67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五行传》说及其占应,《汉书·五行志》录之详矣。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并撰建武以来灾异。今合而论之,以续《前志》云。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之后〕 〈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国人也。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州郡辟请皆不应。耽古笃学,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蜀亡,魏征不至。」〉

木
02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说云:气之相伤谓之沴。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五行传》曰:「田猎不宿,”之后〕 〈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礼四时习兵,因以田猎。礼志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过此则暴天物,为不宿禽。』角南有天库、将军、骑官。」汉书音义曰:「游田驰骋,不反宫室。」〉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之后〕 〈郑玄曰:「享,献也。礼志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此献礼之大略也。」注五行称「郑玄曰」,皆出注大传也。汉书音义曰:「无献享之礼。」〉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之后〕 〈郑玄曰:「角为天门,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之后〕 〈郑玄曰:「房、心,农时之候也。季冬之月,命农师计耦耕事,是时房、心晨中。春秋传曰:『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之后〕 〈郑玄曰:「亢为朝廷,房、心为明堂,谋事出政之象。」〉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之后〕 〈郑玄曰:「君行此五者,为逆天东宫之政。东宫于地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折槁,是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谓之五材,春秋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其政逆则神怒,神怒则材失性,不为民用。其他变异皆属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见适于天矣。」洪范:「木曰曲直。」孔安国曰:「木可以揉曲直。」〉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之后〕 〈郑玄曰:「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洪范曰:「貌曰恭。」〉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之后〕 〈郑玄曰:「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方储对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之后〕 〈郑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逾其节,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发地藏,则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则多淫雨。」〉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之后〕 〈孔安国曰:「丑陋。」〉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之后〕 〈郑玄曰:「服,貌之饰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之后〕 〈郑玄曰:「龟虫之生于水而游于春者,属木。」〉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之后〕 〈郑玄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洪范传曰:「妖者,败胎也,少小之类,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则牙孽也,至乎祸则著矣。」〉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之后〕 〈郑玄曰:「疴,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祸。」〉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之后〕 〈郑玄曰:「青,木色也。眚生于此,祥自外来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之后〕 〈郑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疴、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金沴木。」说云:气之相伤谓之沴。”之后〕 〈尚书大传曰:「凡六沴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郑玄曰:「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晡时至黄昏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大传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之。」郑玄曰:「二辰谓曰、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岁之中也,日、月朝则孤卿受之,日、月夕则大夫受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余差以尊卑多少,则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无杀伐,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钱;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爵赏禄,伤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则五谷不成;夏政不禁,则草木不荣;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火流邑,大风飘屋,折树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虫不藏,宜死者生,宜蛰者鸣,多螣蟆虫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国贫法乱,逆气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帘也;驰车充国者,追察之马也;翠羽朱饰者,斩生之斧也;五采纂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远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则王道备也。」续汉书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𫐘轲孽害也。』」〉

03

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然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乱不可整。时,大司农杨音案劒怒曰:「小儿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04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05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谴敕之,不治其罪。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06

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后遂诛灭。

07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之后〕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08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之后〕 〈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09

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10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11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之后〕 〈案本传陈忠奏,以为王侯二千石为女使伯荣独拜车下,柄在臣妾。〉

12

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13

顺帝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兖、冀部淫雨伤稼。

14

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15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余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畧。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其方畧。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之后〕 〈案公沙穆传,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

16

灵帝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余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吏朱瑀等共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之后〕 〈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17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余日。是时,中常侍曹节等共诬曰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18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余日。是时,灵帝新弃群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下文陵毕,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19

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萧。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20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粧、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啼粧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为,京都歙然,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将危社稷。天诫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要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之后〕 〈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

21

延熹中,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时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鉏,京都正清。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鉏,京都正清。”之后〕 〈臣昭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22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

23

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粧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类比疑者谳。于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24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其后董卓多拥胡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园陵。

25

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𫐌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案《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诗》云:「四牡骙骙,载是常服。」「檀车煌煌,四牡彭彭。」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迟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其后董卓陵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胡夷异种,跨蹈中国。

26

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于西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畧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门。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之后〕 〈袁山松书曰:「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门。”之后〕 〈应劭曰:「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

27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之后〕 〈风俗通曰:「时京师宾〈女昬〉嘉会,皆作魁〈木垒〉,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木垒〉,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木垒〉、挽歌,斯之效乎?〉

28

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之后〕 〈袁山松〔书〕曰:「禅位于魏。」〉

29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冠距鸣将。是岁后父禁为阳平侯,女立为皇后。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兹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

30

桓帝永兴二年四月丙午,光禄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玦各一。钩长七寸二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征数也。商为臣,征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是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梁氏诛灭也。

31

延熹五年,太学门无故自坏。襄楷以为太学前疑所居,其门自坏,文德将丧,教化废也。是后天下遂至丧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无故自坏。襄楷以为太学前疑所居,”之后〕 〈本传楷书无「前疑」之言也。〉

32

永康元年十月壬戌,南宫平城门内屋自坏。金沴木,木动也。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33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蔡邕对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由从出,门之最尊者也。武库,禁兵所藏。东桓,库之外障。《易传》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内崩。'《潜潭巴》曰:'宫瓦自堕,诸侯强陵主。'此皆小人显位乱法之咎也。」其后黄巾贼先起东方,库兵大动。皇后同父兄何进为大将军,同母弟苗为车骑将军,兄弟并贵盛,皆统兵在京都。其后进欲诛废中官,为中常侍张让、段珪等所杀,兵战宫中阙下,更相诛灭,天下兵大起。

34

三年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南北三十余间。

35

中平一年二月癸亥,广阳城门外上屋自坏也。

36

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将吕布杀太师董卓,夷三族。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使中郎将吕布杀太师董卓,夷三族。”之后〕 〈袁山松〔书〕曰:「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

37

兴平元年十月,长安市门无故自坏。至二年春,李傕、郭汜斗长安中,傕追劫天子,移置傕坞,尽烧宫殿、城门、官府、民舍,放兵寇抄公卿以下。冬,天子东还雒阳,傕、汜追上到曹阳,虏掠乘舆辎重,杀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数十人。

金
38

《五行传》曰:「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谓金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虫,刘歆传以为毛虫。乂,治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五行传》曰:「好攻战,”之后〕 〈郑玄注曰:「参、伐为武府,攻战之象。」〉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五行传》曰:「好攻战,轻百姓,”之后〕 〈郑玄注曰:「轻之者,不重民命。春秋传曰:『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曰:「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之后〕 〈郑玄注曰:「昴、毕闲为天街。甘氏经曰:『天街保塞,孔涂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之后〕 〈郑玄曰:「毕主边兵。」〉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之后〕 〈郑玄注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西宫之政。西宫于地为金,金性从刑,而革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治)〔冶〕之不销,或入火飞亡,或铸之裂形,是为不从革。其他变异,皆属沴也。」洪范曰:「从革作辛。」马融曰:「金之性,从〔火〕而更,可销铄也。」汉书音义曰:「言人君言不见从,则金铁亦不从人意。」〉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之后〕 〈郑玄曰:「乂,治也。君言不从,则是不能治其事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之后〕 〈郑玄曰:「君臣不治,则僭差矣。」〉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之后〕 〈郑玄曰:「金主秋,秋气杀,杀气失,故常阳也。」春秋考异邮曰:「君行非是,则言不见从;言不见从,则下不治;下不治,则僭差过制度,奢侈骄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诸侯僭上,阳无以制。从心之喜,上忧下,则常阳从之。推设其迹,考之天意,则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灾伤。」淮南子曰:「杀不辜则国赤地。」〉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之后〕 〈郑玄曰:「杀气失,故于人为忧。」〉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之后〕 〈郑玄曰:「诗之言志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之后〕 〈郑玄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之后〕 〈郑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之后〕 〈郑玄曰:「言气失之病。」〉

39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皇专政。妇人以顺为道,故《礼》「夫死从子」之命。今专主事,此不从而僭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之命。今专主事,此不从而僭也。”之后〕 〈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东海、鲁国、东平、山阳、济阴、陈留民讹言相惊有贼,捕至京师,民皆入城也。」〉

40

世祖建武五年夏,旱。《京房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四阴。众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君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有火灾。庶位逾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是时,天下僭逆者未尽诛,军多过时。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世祖”之后〕 〈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之后〕 〈春秋考异邮曰:「国大旱,冤狱结。旱者,阳气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气乱感天,则旱征见。」又云:「阴厌阳移,君淫民恶,阴精不舒,阳偏不施。」又云:「阳偏,民怨征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则求多,求多则下竭,下竭则溃,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则夏旱。」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时,天下僭逆者未尽诛,军多过时。”之后〕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并旱。」〉

41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之后〕 〈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阳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并旱。」案:杨终传,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数万人,吏民怨旷,上疏云久旱。孔丛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子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焉。』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42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时,雒阳有冤囚,和帝幸雒阳寺,录囚徒,理冤囚,收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降。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收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降。”之后〕 〈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十五年,(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或伤稼。」〉

43

安帝永初六年夏,旱。七年夏,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安帝”之后〕 〈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案本纪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水。虽去旱得水,无救为灾。〉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安帝永初六年夏,旱。”之后〕 〈古今注曰:「三年,郡国八,四年、五年夏,并旱。」〉

44

元初元年夏,旱。二年夏,旱。六年夏,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元初元年夏,旱。二年夏,旱。”之后〕 〈三年夏旱,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余年。〉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夏,旱。二年夏,旱。六年夏,旱。”之后〕 〈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国四旱。延光元年,郡国五并旱,伤稼。」〉

45

顺帝永建三年夏,旱。五年夏,旱。

46

阳嘉二年夏,旱。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之后〕 〈臣昭案:本纪元年二月,京师旱。郎𫖮传:「人君恩泽不施于民,禄去公室,臣下专权所致也。」又周举传:「三年,河南、三辅大旱,五谷伤灾,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

47

冲帝永熹元年夏,旱。时,冲帝幼崩,太尉李固劝太后兄梁冀立嗣帝,择年长有德者,天下赖之,则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时太后及冀贪立年幼,欲久自传,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自传,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之后〕 〈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48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是时,梁冀秉政,妻、子并受封,宠逾节。

49

延熹元年六月,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延熹元年六月,旱。”之后〕 〈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其救也,贳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禀不足。」案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50

灵帝熹平五年夏,旱。六年夏,旱。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灵帝熹平五年夏,旱。”之后〕 〈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荅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51

光和五年夏,旱。六年夏,旱。是时,常侍、黄门僭作威福。

52

献帝兴平元年秋,长安旱。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事。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安旱。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事。”之后〕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53

更始时,南阳有童谣曰:「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时,更始在长安,世祖为大司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并僭专权,故谣妖作也。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是更始之不谐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兴。

54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五铢,汉家货,明当复也。述遂诛灭。

55

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群。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时,隗嚣初起兵于天水,后意稍广,欲为天子,遂破灭,嚣少病蹇。吴门,冀郭门名也。缇群,山名也。

56

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案顺帝即世,孝质短祚,大将军梁冀贪树疏幼,以为己功,专国号令,以赡其私。太尉李固以为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诗悦礼,加又属亲,立长则顺,置善则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征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毙于狱,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广封安乐乡侯、司徒赵戒厨亭侯、司空袁汤安国亭侯云。

57

桓帝之初,天下童谣曰:「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案元嘉中凉州诸羌一时俱反,南入蜀、汉,东抄三辅,延及并、冀,大为民害。命将出众,每战常负,中国益发甲卒,麦多委弃,但有妇女获刈之也。吏买马,君具车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请为诸君鼓咙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语。

58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间。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案此皆谓为政贪也。城上乌,尾毕逋者,处高利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公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将叛逆,父既为军吏,其子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往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车班班,入河间者,言上将崩,乘舆班班入河间迎灵帝也。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者,灵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也。石上慊慊舂黄粱者,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乐主教灵帝,使卖官受钱,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以求见,丞卿主鼓者,亦复谄顺,怒而止我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人往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之后〕 〈臣昭曰:志家此释岂未尽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乘?其后验竟为灵帝作。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贵任群阉,参委机政,左右前后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长,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则废黜,身无嗣,魁然单独,非一而何?百乘车者,乃国之君。解犊后征,正膺斯数,继以班班,尤得以类焉。〉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上将崩,乘舆班班入河间迎灵帝也。”之后〕 〈应劭释此句云:「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闲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入河间迎灵帝也。河间姹女工数钱,”之后〕 〈一本作「妖女」。〉

59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豪贤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邓皇后以谴自杀,乃以窦贵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门校尉。及太后摄政,为大将军,与太傅陈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绶所加,咸得其人,豪贤大姓,皆绝望矣。

60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案《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喻群贤也。井者,法也。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史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河内牢川诣阙上书:「汝、颍、南阳,上采虚誉,专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辅尤甚。」由是传考黄门北寺,始见废阁。茅田一顷者,言群贤众多也。中有井者,言虽厄穷,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纤纤不可整者,言奸慝大炽,不可整理。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饮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锢也。后年铙者,陈、窦被诛,天下大坏。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之后〕 〈风俗通作「𫍢」。〉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之后〕 〈袁山松书曰,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史佟、”之后〕 〈佟后亦为司隶。应劭曰,史佟,左官媮进者也。〉

61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白盖小车何延延。河间来合谐,河间来合谐!」案解犊亭属饶阳河间县也。居无几何而桓帝崩,使者与解犊侯皆白盖车从河间来。延延,众貌也。是时御史刘儵建议立灵帝,以儵为侍中,中常侍侯览畏其亲近,必当间己,白拜儵泰山太守,因令司隶迫促杀之。朝廷少长,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郃,致位司徒,此为合谐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合谐!」案解犊亭属饶阳河间县也。”之后〕 〈臣昭案:郡国志饶阳本属涿,后属安平。灵帝既是河闲王曾孙,谣言自是有征,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

62

灵帝之末,京都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献帝未有爵号,为中常侍段珪等数十人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来还。此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得来还。此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之后〕 〈英雄记曰:「京师谣歌咸言『河腊丛进』,献帝腊日生也。风俗通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相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

63

灵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乐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带金紫董逃,行谢恩董逃,整车骑董逃,垂欲发董逃,与中辞董逃,出西门董逃,瞻宫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绝董逃,心摧伤董逃。」案「董」谓董卓也,言虽跋扈,纵其残暴,终归逃窜,至于灭族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董逃,日夜绝董逃,心摧伤董逃。」”之后〕 〈杨孚卓传曰:「卓改为董安。」〉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纵其残暴,终归逃窜,至于灭族也。”之后〕 〈风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闲无几,天下大坏也。〉

64

献帝践祚之初,京都童谣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凡别字之体,皆从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从下发端者也。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不得生者,亦旋破亡。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暴盛之貌也。不得生者,亦旋破亡。”之后〕 〈献帝初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公孙瓒以为易地当之,遂徙镇焉,乃修城积谷,以待天下之变。建安三年,袁绍攻瓒,瓒大败,缢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绍兵趣登台斩之。初,瓒破黄巾,杀刘虞,乘胜南下,侵据齐地。雄威大振,而不能开廓远图,欲以坚城观时,坐听围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65

建安初,荆州童谣曰:「八九年间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遗。」言自中兴以来,荆州无破乱,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至此逮八九年。当始衰者,谓刘表妻当死,诸将并零落也。十三年无孑遗者,言十三年表又当死,民当移诣冀州也。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十三年表又当死,民当移诣冀州也。”之后〕 〈干窦搜神记曰:「是时华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荆州将〕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百余日,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百里〕,即遣马吏验视,〔而刘〕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66

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之后〕 〈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

67

灵帝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

古注 · 刘昭注(原录含校改符号)

〔注于“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之后〕 〈袁山松书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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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传为范晔撰,所据小字和编号古注按李贤等注层呈现;续汉志为司马彪撰、刘昭注,注补序为刘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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