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选读
阳宅总论
古文选读 · 电子文字待校;无现代释义,图式未收。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阳宅总论
02
京都以皇殿内城作主;省城以三司衙署作主;州县以公堂作主;儒学以文庙作主,庵观、寺院以正殿作主;绅士、百姓以高房作主;一院同居数户,以锅灶房为主。各定吉凶。
录文说明与待核用字
- 仅提供古文选读,无现代释义。保留电子源字形、古注和疑字;段落重排不补写古文。原书图式本版未收,不提供逐页图文对照。书中断验为古代术数观点。
- 本版只选卷一部分古文;河洛图、宅图、运程补充及卷二至四均不在本批范围。已发现“亦然定论”等疑文及“久病不”等脱字,待逐字校勘;不以电子参考替代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