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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冒 › 合分章第七十一
易冒 / 十卷文字参考 · 末章待补

卷八

合分章第七十一

清程良玉撰;末附清代书目提要 · 2段 · 原文阅读

据问真公开电子文字整理,古文与原有括注一并保留;无现代白话释义。电子字形、断句与异文尚未全面校定,不与另一底本影印强行逐页对应。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人事分合,或以义合,或以势分,已分而欲合,向合而求分。主于自为,皆以世为用,主于为人,则以所主之人为用,旺相生扶则吉,破空散绝无成。以世为主者,忌助伤,以人为主者,忌命墓,此其大象也。(专务用旺。)是以为己而分合,则世为之主,为手足而分合,则弟兄为之主,为卑幼而分合,则子孙为之主,为臣妾而分合,则妻财为之主,以主象无伤,财福生旺,而为启家之吉。既分合而占所事之利钝,则各以用象占之,如居则同宅占,如业则同财占。

02

大抵分事求胜,胜无忌动,合事欲和,和则戒变,所以变于朱雀阴官,而言生中冓,变于元武阳官,而隙开暗欺,故君子宜广其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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