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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斗数全书 › 问廉贞所主若何?
紫微斗数全书 / 卷一至卷三 · 电子参考本

卷一 · 诸星问答论

问廉贞所主若何?

传统题陈抟传;所据电子本附罗洪先序,题署待考 · 4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答曰:廉贞属火,北斗第五星也。在斗司品秩,在数司权令。不临庙旺,更犯官符,故曰化囚为杀。触之不可解其祸,逢之不可测其祥。主人心狠性狂,不习礼义。逢帝座执威权,遇禄存主富贵,遇文昌好礼乐,遇杀曜显武职,在官禄有威权,在身命为次桃花。若居旺宫,则赌博迷花而致讼。限逢巨门于陷地,则是非起于官司。逢财星耗合祖业必破,遇刑忌则脓血不免。

02

遇白虎则刑杖难逃,遇武曲于受制之乡,恐木压蛇伤。同火曜于陷空之地,主投河自缢。破军与日月以济行,目疾而不免。限逢至此,灾不可攘。只宜官禄身命之位,遇吉福映,逢凶则不慈。若在他宫,祸福宜详。

03

歌曰

04

廉贪巳亥宫,遇吉福盈丰,应过三旬后,须防不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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