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论格星数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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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紫府与数相合何如,紫微南北斗中天帝主,天府乃南斗主。
02
又看阴阳相伴者,看阴阳不相伴,又数不相生,为下格。
03
阴阳纯驳为中格。又三方四正皆吉星为上格。
04
吉凶相伴守照为中格。
05
凶星恶杀为下格凶徒论。
06
凡星得上格而数得上格为第一,位至极品之贵。
07
凡星得上格而数得中格为第二,位至三公。
08
星得上格而数得下格为第三,位至六卿。
09
皆为上格上寿之人。
10
星得中格而数得上格为第四,位至监司。
11
星中数中为第五,位至县令。
12
星中敷下为第六,异路前程贵显。
13
皆得中等享福主人也。
14
又星得下格而数得上格为第七,衣禄丰足,富比陶朱,子孙蕃盛,寿享遐龄,以星虽凶而命入格合局故也,再否虚名虚利。
15
星下数中为第八,衣食无亏。
16
星下数下为第九,辛苦奔波,贫穷夭折。
17
上中下三等,依理而断,则上可以知祖宗之源,而下可以知子孙之盛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