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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参考本 · 分篇阅读

子平泛论

明张楠撰;电子整理见版本来源 · 3段 · 原文阅读

据维基文库电子文字整理,所据古刻版本未明确;原书题名、识别疑字和标点未全面校定。命例按来源次序呈现。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伤官若论财,见官祸不轻。伤官若用印,克杀不为刑。伤官若论刃,带合有声名。伤官用财,不宜印乡。伤官见官,印运不妨。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02

三戊合一癸,得再嫁妻财,受克生子无育。印绶比肩,不忌财乡。印绶多根,身旺必滞。印绶被伤克父母,官杀混杂克父母,财多身弱克父母,干与支同,损财伤妻。辛卯戊寅,不怕杀合。女命比肩即姐妹,贪合多谎诈,财有却不怕露杀。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癸酉弱格,见杀必凶。官贵太甚,旺处必倾。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子水怕午火,午火不怕子水。

03

寅木不怕金,庚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丑月不怕杀。四柱元有病要去,不去病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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