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神峰通考 › 弃命从杀格
神峰通考 / 分篇文字参考 · 图式两节待补

电子参考本 · 分篇阅读

弃命从杀格

明张楠撰;电子整理见版本来源 · 7段 · 原文阅读

据维基文库电子文字整理,所据古刻版本未明确;原书题名、识别疑字和标点未全面校定。命例按来源次序呈现。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甲乙无根,怕逢申酉。杀合逢之,双目必朽。甲木无根,生于五月。水多转贵,金多则折。

02

乙木酉月,见水为奇。有根丑绝,无根寅危。乙木坐酉,庚丁透露。二库归根,孤神得失。

03

丙火申提,无根从杀。有根南旺,脱根寿促。阳火无根,水乡必忌。阴火无根,水乡有救。

04

阴火酉月,弃命就财,北方入格,南地为灾。戊己亥月,身弱为美。卯月同推,嫌根劫比。

05

庚金无根,寅官火局。南方有贵,须防寿促。辛巳阴柔,休囚官杀。运限加金,聪明显达。

06

壬日戌提,癸干未月。运喜东方,逢冲则绝。弃命从财,须要会财。弃命从杀,须要会杀。

07

从财忌杀,从杀喜财。若逢根气,命殒无猜。

← 上一章下一章 →
发现错字或缺图?提交勘误

请注明段落、原字与建议改字,以及所据版本和页码。不收集联系方式,内容仅管理员可见。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