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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纪 › 第廿七卷 · 续读2
五行精纪 / 卷二十至三十四 · 维基参考

第廿七卷

第廿七卷 · 续读2

宋·廖中 · 17段 · 原文阅读

维基文库电子参考 · 卷二十至三十四;末卷来源尾段有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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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刑杀时中见,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职好,必竟被刑诛。(玉门关集)

02

【气清气浊】

03

四柱遇禄马贵人,生日吉神,则气清;值刑克冲破,则气浊。气清则科名巍峩,气浊则福禄浅薄。

04

【吉中之凶】

05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禄乘马,遇食神可为贵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见鬼,余当依此讯息。

06

【仙瓢星】

07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并广录)

08

【分擘格】

09

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谓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时,则其处分擘矣。(鬼谷命格)

10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

11

一切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12

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13

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杀,有福神主之,则名曰权柄,无福神主之,又杀气乘旺,递互相还,贵则虽贵,亦不善终,如命中更不入格,复为杀神递互相乘,则主下贱,而不善死。

14

相冲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绝而复生,空亡而受破,相克而相成也,福中生祸,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夹贵则大好也,须有灾。(林开五命)

15

乙字为披头杀,并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重见者,乃披头,或为师巫,或倡导之人。(宰公要诀)

16

命书曰: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夹贵。大抵夹贵、攀安、金柜,不可专用为吉杀,又云:孤杀,亡神、空亡、六害,不可专用为恶杀。(广集)

17

当生紧处如逢破,富贵两途皆有祸。(理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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