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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 › 观梅占
梅花易数 / 三卷电子参考本 · 部分收录(缺方位图)

卷一 · 象数易理篇之二

观梅占

传统题邵雍;实际撰辑与传本关系待考 · 2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02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年月日时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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