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丙火
三秋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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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七月丙火,太阳转西,阳气衰矣。日近西山,见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光天,故仍用壬水,辅映光辉。
02
如壬多,取戊制方妙。有壬透干,又见戊土出干,可云科甲。如戊藏支内,不过生员。多壬无戊,平常人也。或戊多壬少,亦属常人。或多壬,一戊出制,所谓众杀猖狂,一仁可化,必主显达,有权职。
03
一派辛金,又为弃命从才,奇特之造,虽不科甲,亦得恩荣,但多依亲戚而为进身之阶。从才者以水妻木子。
命例(原表次序)
04
时日月年 壬丙戊壬 辰申申戌
命例(原表次序)
05
时日月年 庚丙甲乙 寅申申未
06
八月丙火,日近黄昏,丙火之余光,存于光湖,仍用壬水辅映。
07
四柱多丙,一壬高透为奇,定主登科及第。富贵双全。一壬藏支,亦主秀才。或戊多困水则假作斯文。若无壬水,癸亦可用,但功名不久。
08
或见辛透,不能从化,贫苦到老。或见一丁制辛,为人奸诈,不识高低。女命合此,长舌淫贱。
09
或成金局,无辛出干,此非从才,乃朱门饿莩。如辛出干,不见比劫,此从才格,反主富贵,亲戚提拔,妻贤内助。
10
用水者,金妻水子。从才者,水妻木子。
命例(原表次序)
11
时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午酉子
命例(原表次序)
12
时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辰酉寅
命例(原表次序)
13
时日月年 戊丙癸己 子子酉卯
14
九月丙火,火气愈退,所忌土晦光火,必须先用甲木,次取壬水。甲壬两透,富贵非凡。若无壬水,得癸透干,亦可,虽不科甲,异路功名。壬癸藏支,贡监而已。甲藏壬透,无庚破甲,可许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无甲壬癸者,下格。
15
或一派火土,虽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离乡过继,亦主奔流,加以无庚辛壬癸出干,必为夭命。
16
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时,若运入南方,一贫彻骨。
17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命例(原表次序)
18
时日月年 戊丙甲己 子子戌亥
命例(原表次序)
19
时日月年 戊丙戊丙 戌午戌申
命例(原表次序)
20
时日月年 壬丙壬戊 辰寅戌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