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壬水
三夏壬水
本章已为5段整理分段或命例分列;原有标点和用字保持。
录文待核:本轮只整理分段与命例分列,保留现有标点、原字及断语;命例保持来源“时、日、月、年”顺序,不改成现代排盘顺序,干支值未据推算校改。旧编码缺字仍待核,不等同全书底本精校。
句读说明与参考
标点、分行及原录附注的展开方式为本站整理,保留当前版本用字,不以其他本正文替换。句读供阅读参考,未作逐字古刻精校;不等同教师审定或现代白话释义。
本书阅读版由本站依当前版本原录补充句读与分段,未套用其他版本正文;夹注、底本用字及疑字保持原录,不作教师审定或现代精校。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四月壬水,丙火司权,水弱极矣,专取壬水比肩为助,次取辛金发源,且暗合丙火,庚金为佐。壬辛两透,金榜有名,或癸辛两出,加以甲透,亦主异路之荣。无甲者、富贵门下之客。
如无壬,木少火多者,又作弃命从才格,因妻致富。癸透者残疾。
或四柱多金得地,则极弱复强,须用巳中戊土,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若见一甲藏寅,与巳相刑,主有暗疾,名利皆虚,不能创立。
或多甲乙,有庚出干者、贵。无庚者,否。
或支成水局、大贵。
时 日 月 年 乙 壬 乙 壬 巳 午 巳 寅
时 日 月 年 乙 壬 乙 壬 巳 申 巳 午
时 日 月 年 壬 壬 癸 丙 寅 辰 巳 辰
五月壬水,丁旺壬弱,取癸为用,取庚为佐。无庚不能发水,无癸不能伤丁。五月壬水,辛癸亦可参用,其理与四月皆同。
庚癸两透,科甲必然,庚壬两透,官居极品。有庚无壬癸者、常人。
或支成火局,全无金水,名才多身弱,富屋贫人。若又甲乙多者,僧道之命。
时 日 月 年 辛 壬 壬 庚 亥 寅 午 午
时 日 月 年 甲 壬 丙 丁 辰 寅 午 酉
六月壬水,己土当权,丁火退气,先用辛金癸水,次用甲木噼土。六月壬水,先辛后甲,次取癸水。辛甲两透,富贵清高。甲藏辛透,贡监生员。辛藏甲透,异途武职。甲壬两透,无伤,有治国之贵。即甲藏壬出无破,是拾芥之才。或支多土火,又只清贫。
或一派己土,此假从杀格,为人奸诈,且主孤贫,得甲乙出制可救。凡土居生旺之地,须用木制方妙。或支成木局,泄水太过,当用金水为贵,以金为妻、水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