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丁火
三春丁火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正月丁火,甲木当权,乃为母旺,非庚不能噼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或一派甲木,无庚制之,非贫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见乙木者,必离乡之客,焉问妻儿。或见甲乙,生庚子时,又主妻早子早,且可采芹。
得壬化木,弱极复生,合此必主大贵,但此化合,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土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异途。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时,又无庚金,必主穷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时,男主大贵;女则不宜。此格以土为妻、金为子。但子女艰难。女命合此,淫贱,刑夫克子。
或支火局,无滴水解,僧道之命。见甲出略可。总不可无水。水多亦不宜。
时日月年 壬丁戊庚 寅未寅辰
时日月年 癸丁庚辛 卯酉寅卯
二月丁火,湿乙伤丁,先庚后甲,非庚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两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贡。甲透庚藏,异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输情于乙,未免贪合,运行金水,一贫彻骨。或庚透乙藏,则不能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无害,运入木火之乡,自然富贵。用乙者,水妻木子。若尽是乙木,不见一甲,此人富贵不久,因贪致祸﹐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受先人之业。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贵。不见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权,必须有庚,有乙无庚,主贫苦无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得印旺杀高,大富大贵。或一派水,无一戊制,主贫苦无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出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时日月年 丁丁乙戊 未巳卯子
时日月年 庚丁癸丁 子卯卯卯
时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丑卯辰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泄弱丁气,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两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终非白丁。
或支成木局,取庚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异路功名。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杀重身轻,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两透,廊庙之客。若一甲破,定是常人。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