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穷通宝鉴 › 三春丁火
穷通宝鉴 / 五行总论与十干四时 · 电子参考本

论丁火

三春丁火

传统题余春台辑;旧籍传承整理 · 20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正月丁火,甲木当权,乃为母旺,非庚不能噼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02

或一派甲木,无庚制之,非贫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见乙木者,必离乡之客,焉问妻儿。或见甲乙,生庚子时,又主妻早子早,且可采芹。

03

得壬化木,弱极复生,合此必主大贵,但此化合,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

04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土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异途。

05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时,又无庚金,必主穷困。

06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时,男主大贵;女则不宜。此格以土为妻、金为子。但子女艰难。女命合此,淫贱,刑夫克子。

07

或支火局,无滴水解,僧道之命。见甲出略可。总不可无水。水多亦不宜。

命例(原表次序)
08

时日月年 壬丁戊庚 寅未寅辰

命例(原表次序)
09

时日月年 癸丁庚辛 卯酉寅卯

10

二月丁火,湿乙伤丁,先庚后甲,非庚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两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贡。甲透庚藏,异路功名。

11

或庚乙俱透,庚必输情于乙,未免贪合,运行金水,一贫彻骨。或庚透乙藏,则不能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无害,运入木火之乡,自然富贵。用乙者,水妻木子。若尽是乙木,不见一甲,此人富贵不久,因贪致祸﹐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受先人之业。

12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贵。不见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权,必须有庚,有乙无庚,主贫苦无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13

得印旺杀高,大富大贵。或一派水,无一戊制,主贫苦无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出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命例(原表次序)
14

时日月年 丁丁乙戊 未巳卯子

命例(原表次序)
15

时日月年 庚丁癸丁 子卯卯卯

命例(原表次序)
16

时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丑卯辰

17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泄弱丁气,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两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终非白丁。

18

或支成木局,取庚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异路功名。

19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杀重身轻,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两透,廊庙之客。若一甲破,定是常人。

20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 上一章下一章 →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