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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 论五行生克
三命通会 / 电子整理参考范围

卷1

论五行生克

明万民英撰 · 7段 · 原文阅读

本篇1段有参考分段、校读或待核记录;其余短段沿用既有录文,原文可切换核对。

句读说明与参考

标点、分行及原录附注的展开方式为本站整理,保留当前版本用字,不以其他本正文替换。句读供阅读参考,未作逐字古刻精校;不等同教师审定或现代白话释义。

本书阅读版由本站依当前版本原录补充句读与分段,未套用其他版本正文;夹注、底本用字及疑字保持原录,不作教师审定或现代精校。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五行相生相克,其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运六气、岁月日时皆自此立,更相为用,在天则为气:寒、暑、燥、湿、风;在地则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原其妙用,可谓无穷矣。

02

木主于东;应春。木之为言触也,阳气触动,冒地而生也。水流趋东以生木也;木上发而覆下,乃自然之质也。

03

火主于南,应夏。火之为言化也,毁也,阳在上,阴在下;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钻木取火,木所生也。然火无正体,体本木焉。出以应物,尽而复入,乃自然之气也。

04

金主于西,应秋。金之为言禁也,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披沙拣金,土所生也。生于土而别于土,乃自然之形也。

05

水主于北,应冬。水之为言润也。阴气濡润,任养万物也。水西而东,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顺下而达,乃自然之性也。

06

土主于中央,兼位西南,应于长夏。土之为言吐也,含吐万物,将生者出,将死者归,为万物家。故长于夏末,火所生也。土或胜水,水乃反土,自然之义也。

07

五行相克,子皆能为母,复雠也。木克土,土之子金反克木; 金克木,木之子火反克金; 火克金,金之子水反克火; 水克火,火之子土反克水; 土克水,水之子木反克土。互能相生,乃其始也; 互能相克,乃其终也。皆出乎天之性也。《素问》所谓水生木,木复生火,是木受窃气,故水怒而克火。即子逢窃气,母乃力争,与母被鬼伤,子来力救,其义一也。强可攻弱,土得木而达; 实可胜虚,水得土而绝; 阴可消阳,火得水而灭; 烈可敌刚,金得火而缺; 坚可制柔,木得金而伐。故五者流行而更转,顺则相生,逆则相克,如是则各各为用,以成其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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