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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 元理赋 · 续读1
三命通会 / 电子整理参考范围

卷12

元理赋 · 续读1

明万民英撰 · 100段 · 原文阅读

本网页为“元理赋”连续阅读的第1/3段,按源段落拆分,不是新增古代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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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徐大升着。万育吾解。)

02

元一气,生五行,统三才,周万物。

03

发乾坤之妙用,剖阴阳之枢机。

04

在乎推四方,分其贵贱,得其中道八字。

05

一定荣枯,是以强明其生克制化,清浊贵贱,寿夭贤愚。

06

(此原造化之始。)

07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

08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

09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10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缩。

11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12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13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

14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

15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16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

17

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倾陷。

18

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19

以上太过不及,各有其害。如此见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也。

20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

21

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22

以上言五行克制,要得中和,而太过不及,会失之矣。

23

理贯人融者妙其幽,察其显也。其为体也,深能通变,究其元微其为用也。论其轻重,原有原无,天理赋来,吉凶动静。人生分定,否泰盈亏。

24

以上通论干支,阴阳生克制化之中,体幽用显,轻重有无,而吉凶动静、否在盈亏,皆自此而生之也。妙在识其通变,究其元微,由显而幽,斯得其理。以下则详言之。

25

煞无刃不威,刃无煞不显。

26

煞乃克我刃乃劫我,命中之最凶者。

27

首言煞刃,其知所重者欤。

28

《赋》云:刃为兵器,无煞难存。煞为军令,无刃不尊。

29

刃煞双显,威镇乾坤。是也。

30

徐大升因见《喜忌》(继善》二篇,不足以尽人之命。

31

故复撰此赋,所以补其未备也。

32

煞刃双显均停,位至王侯。刃煞轻重,无制身为胥吏。

33

煞刃相停者,极贵。不相停者,极贱。

34

刃煞停不停,而贵贱之相是如此。

35

生平富而且贵,煞重身柔。中途忽死或危,运扶干旺。

36

既不相停,不如从煞。

37

能从者,必煞重身柔,而后可从。

38

不然,不能从也。

39

既从煞,只以煞论,不可再遇身旺相敌,敌则反生祸矣。

40

处身僧道之首,用煞反轻。受职台谏之除,偏官得地。

41

七煞为极星,又为孤星。

42

身煞两强,七煞有制,身弱从煞,皆贵。

43

煞多为台谏之官。

44

若身旺煞轻,更入清奇,必为增道之首矣。

45

岂知大贵者,用财而不用官。

46

当权者,用煞而不用印。印赖煞生,官因财旺。

47

用财不用官,财生官也。用煞不用印,煞生印也。

48

故云印赖煞生,官因财旺,非不用印用官,而专用财煞。

49

则官印在其中矣。印赖二句,紧本上文四句,自发明之。

50

五行消息,元理可知;四柱推明,用神可见。

51

食居先,煞居后,功名两全。

52

酉破卯,卯破午,财官双美。

53

人之八字,全看用神。如上用煞、用刃、用财,而不用官、用印,其理甚玄,在人消息之耳。

54

论煞当要刃,无刃要有制,煞强有制,皆为方论。

55

煞主名,食主利,故曰功名两全。

56

酉破卯,卯破午,亦食前煞后之意。酉以卯为财,午为煞。财煞兼有,故主财官两美。

57

煞所以相破者,以其相克也,必四正相破。

58

享福,五行归禄;眉寿,八字相停。

59

此举命中最要者言之。要归禄,要相停,不可死绝偏党。

60

享福属归禄,眉寿属相停,义各有所取也。

61

晦火无光于稼穑,盗木多困于丙丁。

62

此以下,正言不归禄、不相停,故不得享福、眉寿。

63

土掩火光,土赖木疏,木本生火。火多则反盗气,见不中和。

64

火虑有焰。

65

火怕晦,虚则有焰不晦。

66

金实无声。

67

金要火,无火炼则不成器。实,何以发声?

68

水泛木浮者活木,土重金埋者阳金。水盛则危,火明则灭。

69

此又细分五行不相停,而有阴阳之别见。

70

五行不可太过,如水泛则木浮,在乙木则怕,甲木则否。

71

土重金埋,在庚金则畏,辛金则否。

72

以乙木死于亥,甲木生于亥。

73

庚金出土之金,所以生巳。辛金带水之金,所以生子。

74

水盛则泛滥,故危。火明则根烬,故灭。

75

阳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阴木归垣失令,终为身弱。

76

金实无声,炼过变革;归禄享福,失令身弱,见要中和。

77

阳金,土重则埋,怕炼大过,是无土也。

78

阴木,失令则弱,纵是归垣,亦损寿也。

79

此本上文活木、阳金而言,又不可无水土生养也。

80

土厚而掩火无光,水盛则漂木无定。

81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须得中和。

82

土厚,即晦火无光之意;水盛,即水泛木浮之意。

83

五行二句,又所以总结之,归于中和而已。

84

土止水流全福寿,水无土止必伤残。

85

此下言失中和,而五行有救,亦作吉论;无救助方凶。

86

如水流而有土止,则禄寿两全。余可例见。

87

木盛多仁,土薄寡信。

88

水旺居垣须有智,金坚主义却能为。

89

金水聪明而好色,水土混杂必多愚。

90

此言五行性气太过,中亦各有所盛,偏之为害也。

91

五行分四时,五常配五行,自然之理也。

92

或盛、或薄、或旺、或多、或混杂。

93

而仁义智信,聪明愚鲁,亦各从其类耳。

94

遐龄得于中和,夭寿丧于偏枯。

95

此又申言人命要禀中和,即前眉寿八字停均之义。

96

若太过不及,失于偏枯,安得遐龄之享哉?)

97

辰戌克制并冲,必犯刑名。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

98

此以下提起地支相冲、相刑言之。

99

辰戌魁罡并冲必凶;子卯母子相刑必乱。

100

乃冲刑之最重者。余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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