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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 木火交辉
三命通会 / 电子整理参考范围

卷6

木火交辉

明万民英撰 · 4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赋云:火明木秀,生春月以为荣。此象乃甲戌、甲午、甲寅、丙午、丙寅、丙戌等日,生春月或夏月,柱无金水伤坏,时上有木火。行木火运,木日火秀,行南方运,火日木秀,行东方运,主清贵福厚,火日火秀,行东亦贵。如丙辰日生火旺月,行木火运亦可,但富而不贵,木秀无火,则不成局,以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也。如:

02

丁巳 甲辰 甲寅 丁卯;

03

甲午 丙寅 丁卯 丙午;

04

丁巳 甲辰 乙巳 丁亥。三命皆木火光辉,清贵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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