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子平真诠 › 论偏官
子平真诠 / 古代原文提取本 · 原序与四十七篇

八格与取运

论偏官

传统题清沈孝瞻撰;胡焜倬原序 · 19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02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

03

乙亥 乙酉 乙卯 丁丑,极等之贵也。

04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丞相命,

05

壬辰 甲辰 丙戌 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06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

07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08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09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

10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11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

12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13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14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

15

癸卯 丁巳 庚寅 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

16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17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

18

戊辰 甲寅 戊寅 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19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 上一章下一章 →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