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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 › 论伤官
子平真诠 / 古代原文提取本 · 原序与四十七篇

八格与取运

论伤官

传统题清沈孝瞻撰;胡焜倬原序 · 21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02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

03

壬午 己酉 戊午 庚申,史春芳命也。

04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

05

甲子 乙亥 辛未 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所以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06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

07

己卯 丁丑 丙寅 庚寅,己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08

有伤官佩印者,印能制伤,所以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

09

壬申 丙午 甲午 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叠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10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

11

丁酉 己酉 戊子 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

12

壬戌 己酉 戊午 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13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帮身而制伤,如

14

己未 丙子 庚子 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阁老命是也。

15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

16

戊申 甲子 庚午 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17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

18

丙申 己亥 辛未 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19

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

20

甲子 壬申 己亥 辛未,章丞相命也。

21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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