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子平真诠 › 论相神紧要
子平真诠 / 古代原文提取本 · 原序与四十七篇

命理总论

论相神紧要

传统题清沈孝瞻撰;胡焜倬原序 · 5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02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03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04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05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 上一章下一章 →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