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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 › 论杂格
子平真诠 / 古代原文提取本 · 原序与四十七篇

八格与取运

论杂格

传统题清沈孝瞻撰;胡焜倬原序 · 24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02

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其全体,所以成格,喜印露而体纯。如

03

癸亥 乙卯 乙未 壬午,吴相公命是也。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煞则忌矣。

04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如

05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一品贵格命也。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煞。

06

有倒冲成格者,以四柱列财官而对面以冲之,要支中字多,方冲得动。譬如以弱主邀强官,主不众则宾不从。如

07

戊午 戊午 戊午 戊午,是冲子财也;

08

甲寅 庚午 丙午 甲午,是冲子官也。运忌填实,余俱可行。

09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财触戊之怒,而不为我朝。如戊辰、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10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如

11

己未 戊辰 戊辰 庚申,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

12

己酉 癸未 癸未 庚申,赵丞相命是也。运亦忌填实,不利官煞,理会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则吉矣。

13

有弃命保财者,四柱皆财而身无气,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有官煞则亦无从财兼从煞之理,其格不成。如

14

庚申 乙酉 丙申 己丑,王十万命造也。运喜伤食财乡,不宜身旺。有弃命从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无根,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有伤食,则煞受制而不从,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如

15

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李侍郎命是也。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伤则尤忌矣。

16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现有财官,而无待于冲,乃非井拦之格矣。如

17

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郭统制命也。运喜财,不利填实,余亦吉也。

18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喜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有戊己字,则现透官煞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如

19

乙未 癸卯 癸卯 甲寅,十二节度使命是也。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20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处官,亦合禄之意也。如

21

辛丑 辛丑 辛丑 庚寅,章统制命是也。若命是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有丙丁戊己,则辛癸之官煞已透,而无待于遥,另有取用,非此格矣。至于甲子遥已,转辗求俣,似觉无情,此格可废,因罗御史命,聊复存之。为

22

甲申 甲戌 甲子 甲子,罗御史命是也。

23

若夫拱禄、拱贵、趋干、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贵、日德、富禄、魁罡、金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俱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既置勿取。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总之意为牵就,硬填入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有自有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基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

24

其于伤官伤尽,谓是伤尽,不宜一见官,必尽力以伤之,使之无地容身,现行伤运,便能富贵,不知官有何罪,而恶之如此?况见官而伤,则以官非美物,而伤以制之,又何伤官之谓凶神,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予用是术以历试,但有贫贱,并无富贵,未轻信也,近亦见有大贵者,不知何故。然要之极贱者多,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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