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添加到桌面 · 接着读

添加“常先古籍”图标后,下次从图标打开可接着上次的章节与段落阅读。

iPhone / iPad:用 Safari 打开,点分享,再选“添加到主屏幕”。安卓或电脑:在浏览器菜单中查找“安装应用”或“添加到主屏幕”;各浏览器名称可能不同。

微信内请先在系统浏览器打开。阅读需要联网。进度与书签保存在当前设备的浏览器或桌面应用中;不同设备、不同浏览器及部分桌面应用可能不共享记录,清理网站数据也会清除记录。

只清除续读位置,保留已有书签。

打开书架 · 导出书签备份 →

子平真诠 › 论伤官取运
子平真诠 / 古代原文提取本 · 原序与四十七篇

八格与取运

论伤官取运

传统题清沈孝瞻撰;胡焜倬原序 · 6段 · 原文阅读

本电子版本部分段落疑含后人解释,尚未逐段辨明原著与注文;本站选段释读针对所见电子文字,不代表沈氏原著定本。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02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03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04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05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煞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06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前后篇按统一目录跳转,可能切换版本;请以目标页版本说明为准。

发现错字或缺图?提交勘误

请注明段落、原字与建议改字,以及所据版本和页码。不收集联系方式,内容仅管理员可见。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