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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注 › 三十六章
老子道德经注 / 古文古注 · 电子参考本

正文与原书附录

三十六章

老子原著;王弼注 · 2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古注 · 王弼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已反危。〉

02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古注 · 王弼

〈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覩,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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