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四十章
乐上第十七
周敦颐原文与朱熹古注依来源合排;附录中的张伯行题识按原书保留。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
〈纲,网上大绳也。三纲者,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也。畴,类也。九畴,见洪范。若,顺也。此所谓理而后和也。〉
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
〈八音以宣八方之风,见国语。宣,所以达其理之分;平,所以节其和之流。〉
故乐声淡而不伤,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
〈淡者,理之发;和者,理之为。先淡后和,亦主静之意也。然古圣贤之论乐曰:「和而已。」此所谓淡,盖以今乐形之,而后见其本于庄正齐肃之意耳。〉
优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谓道配天地,古之极也。
〈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释,故优柔。言圣人作乐功化之盛如此。或云「化中」当作「化成」。〉
后世礼法不修,政刑苛紊,纵欲败度,下民困苦。谓古乐不足听也,代变新声,妖淫愁怨,导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贼君弃父,轻生败伦,不可禁者矣。
〈废礼败度,故其声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声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导欲而至于轻生败伦,愁怨,故增悲而至于贼君弃父。〉
呜呼!乐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长怨。
〈古今之异,淡与不淡,和与不和而已。〉
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至治者远矣!
〈复古礼,然后可以变今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