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与校记
附录 · 延平本校记(原题“又”)
周敦颐原文与朱熹古注依来源合排;附录中的张伯行题识按原书保留。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延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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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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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汀杨方得九江故家传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处。然亦互有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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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两条此本之误,当从九江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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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命章云「柔如之」,当作「柔亦如之」。 师友章当自「道义者」以下析为下童。
06
其十四条,义可两通,当并存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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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几德章云「理」曰「礼」,「理」一作「履」。 慎动章云:「邪动」,一作「动邪」。 化章一作「顺化」。 爱敬章云:「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 「学焉」,此下一有「有」字。 「曰有不善」,一无此四字。 「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 乐章云:「优柔平中」,「平」一作「乎」。 「轻生败伦」,「伦」一作「常」。 圣学章云:「请闻焉」,「闻」一作「间」。 颜子章云:「独何心哉」,「心」一作「以」。 「能化而齐」,「齐」一作「济」,一作「消」。 过章,一作仲由。 刑章云:「不止即过焉」「即」一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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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条,九江本误,而当以此本为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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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说云:「无极而太极」,「而」下误多一「生」字。 诚章云:「诚斯立焉」,「立」误作「生」。 家人睽复无妄章云:「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心」误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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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有九条。今附见于此,学者得以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