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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书解 › 精蕴第三十
通书解 / 古文古注 · 电子参考本

正文四十章

精蕴第三十

周敦颐原著;朱熹解;附张伯行题识 · 4段 · 原文阅读

周敦颐原文与朱熹古注依来源合排;附录中的张伯行题识按原书保留。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卦不画,圣人之精,不可得而见。微卦,圣人之蕴,殆不可悉得而闻。

02

〈精者,精微之意。画前之易,至约之理也。伏羲画卦,专以明此而已。蕴、谓凡卦中之所有,如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至广之业也。有卦则因以形矣。〉

03

易何止五经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奥乎!

04

〈阴阳有自然之变,卦画有自然之体,此易之为书,所以为文字之袓,义理之宗也。然不止此,盖凡管于阴阳者,虽天地之大,鬼神之幽,其理莫不具于卦画之中焉。此圣人之精蕴,所以必于此而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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