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易常先 · 易古籍书库返回常先 · 易 ↗
古文观止 › 阴饴甥对秦伯
古文观止 / 十二卷二百二十二篇正文

卷一 周文

阴饴甥对秦伯

吴楚材、吴调侯编选 · 2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十月,晋阴饴甥 会秦伯, 盟于王城。

02

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 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 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 也。曰:「必报雠,宁事戎狄。 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 以此不和。 秦伯曰:「国谓君何?」 对曰:「小人戚,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 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 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 贰而执之,服而舍 之, 德莫厚焉,刑莫威焉。 服者怀德,贰者畏刑。 此一役也,秦可以霸。 纳而不定, 废而不立, 以德为怨,秦不其然。』」 秦伯曰:「是吾心也。」 改馆晋侯。馈七牢焉。

← 上一章下一章 →
发现错字或缺图?提交勘误

请注明段落、原字与建议改字,以及所据版本和页码。不收集联系方式,内容仅管理员可见。

阅读设置

设置保存在当前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