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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 驹支不屈于晋
古文观止 / 十二卷二百二十二篇正文

卷二 周文

驹支不屈于晋

吴楚材、吴调侯编选 · 4段 · 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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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

02

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03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嘷,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04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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