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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 王孙圉论楚宝
古文观止 / 十二卷二百二十二篇正文

卷三 周文

王孙圉论楚宝

吴楚材、吴调侯编选 · 2段 · 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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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焉。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

02

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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