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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 二、世应论用神
卜筮正宗 / 七篇电子整理参考本 · 附古刻图页

十八论

二、世应论用神

清王洪绪辑 · 7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二、世应论用神

02

凡卦中世应二爻,世为自己,应作他人。

03

世应相生相合,是云宾主相投,世应相克相冲,可见两情不睦。

04

凡占自己疾病,或问寿数,或问出行吉凶,诸凡损益自身者,以世爻为用也。

05

凡占无尊卑之称呼、未曾深交之朋友、九流术士、仇人、敌国,或指实某处地头,或指此山、此水、此寺、此塔等类,俱以应爻为用神也。

06

如占自己有一地可造坟否,则世为穴场,应为对案。

07

如将买他人之地而欲造坟,问此地若葬益利我家否,以应作穴场,世是我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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