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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 十三、辟《易林补遗》家宅之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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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诸书之谬

十三、辟《易林补遗》家宅之谬

清王洪绪辑 · 7段 · 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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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十三、辟《易林补遗》家宅之谬

02

断家宅之谬者,唯《易林补遗》之说,即如其以卦分旺相死没,立春后艮旺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休坎废,春分后震旺巽相等说。

03

又云凡看人宅六事,内外二卦皆临旺相,爻内纵无财官也主兴隆;如临死囚休废,纵有财官、青龙、天喜亦无佳兆。

04

试问倘立春后卜得颐、小过、蛊、渐、恒、益等卦,俱值旺相胞胎,必断其富贵无穷之好?如卜得晋、明夷、临、萃、比、师等卦,必断其败坏不止之凶?由此论之,生克制化之理乌有,竟为吉凶祸福捷径之法,其谬犹可,其大谬者以官爻为家主之爻,又以五爻为家主之爻,倘遇官爻坏五爻好,则家主之吉凶何分?

05

据云子孙动则广进家资,此一句系古法也,虽则不谬,然以官鬼为家主,则子孙不可动,动则克伤官爻矣!若据张星无之论,欲要进家业者,反欲克伤其父乎?据云初为儿女、鸡鹅、井泉、基地,试问初爻逢凶,儿女、鸡鹅、井泉、基地概凶矣,岂死鸡鹅之家儿女亦必死乎?井必颓乎?墓必破乎?

06

二言妻妾兼猫犬、灶及华堂,试问二爻逢凶,妻妾、猫犬、灶与华堂概凶矣,岂死猫犬之家妻妾亦必至于死乎?死妻妾之家乃因灶与华堂之碍乎?只陈两爻之谬,其余不及尽述。

07

凡卜家宅当以用神分别明白,后卷有家宅六爻分断,学者详之,庶无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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