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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 八、四生逐位论
卜筮正宗 / 七篇电子整理参考本 · 附古刻图页

十八论

八、四生逐位论

清王洪绪辑 · 5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八、四生逐位论

02

火生于寅也,金生于巳也,水土生于申也,木生于亥也;火库于戌绝于亥,金库于丑绝于寅,水土库于辰绝于巳,木库于未绝于申。

03

此长生墓绝定例,卦卦必用者长生,爻爻须究者墓绝,除三者之余,卦中俱弗重也。

04

假令火之沐浴于卯为相生,火之冠带于辰、衰于未、养于丑为泄气,巳火临官于巳为伏吟,午火临官于巳为退神,巳火帝旺于午为进神,午火帝旺于午为伏吟,午火衰于未者为相合,午火病于申、巳火死于酉者为仇神,巳火病于申者为相合,胎于子者为相克,午火胞胎于子为克为冲为反吟。

05

由此观之,余神奚足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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