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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 › 七、辩《卜筮全书》神煞之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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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诸书之谬

七、辩《卜筮全书》神煞之谬

清王洪绪辑 · 4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七、辩《卜筮全书》神煞之谬

02

昔京房作卦书,以神煞断卦。

03

如出行忌往亡,疾病忌丧车、沐浴、哭声等煞,医药看天医,求财忌劫煞,词讼看官符,种种星煞难以枚举;以致后学宗之,不执定五行生克制化,一味以神煞为凭。

04

至明刘伯温先生作《千金赋》云:“自古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断易之法始得归于正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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