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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诸书之谬

十四、辟《易林补遗》婚姻嫁娶之谬

清王洪绪辑 · 19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十四、辟《易林补遗》婚姻嫁娶之谬

02

婚姻嫁娶,唯《易林补遗》之说最谬,以内外卦世应爻为主,以阴阳财鬼爻为凭,凡男卜女家,内卦为夫外卦为妇;又以世为夫应为妇,凡女卜男家,外卦为夫内卦为妇,世爻为妇应爻为夫等说,使后学无定见。

03

假如男家卜婚姻,或遇外卦凶而应爻吉,此婚姻亦好亦不好,竟可配不可配耶?今人宗之,不问父母叔伯为卜子侄女婿,不问兄弟母舅为卜甥弟女婚,一概以世应论夫妇,官鬼妻财为夫妇,不以用神生克制化之理定其夫妇之吉凶,大失先天之妙旨。

04

孰知世应财官各有分别。

05

世爻为我家,应爻为彼家,女人自卜嫁此郎为夫,当以官爻为夫,世为自己,官世相生相合,官阳世阴,此谓之得地。

06

男人自卜娶此女为妻,当以财为妇,世为自己,财世相生相合,财阴世阳,亦谓之得地。

07

或父母尊长辈为子孙婚,欲配某家女为媳,以子孙为用神,世上子孙或阳象,子孙皆指我家之男也,应上子孙或阴象,子孙皆指言彼之女也。

08

无冲破有生合,自然可配,夫妇和谐,无生合有冲克,自然夫妇不睦,或休囚或受克自然不寿。

09

如父为子婚,世位而受伤者,自然悖逆而刑翁,财爻而受生者,自然孝顺而益。

10

或为弟娶妹嫁者,皆以兄弟爻为用神也。

11

曾有午建乙卯日父为女择婿,得否卦安静;

卦例图式(保留来源符号)
12

丶父母戌土 应 丶兄弟申金 丶官鬼午火 丶丶妻财卯木 世 丶丶官鬼巳火 丶丶父母未土

13

一人执此卦问予曰:“世阴应阳,官星旺合,卦得六合,日辰持财,财官相生,六爻安静,是必佳偶乎?”予曰:“若依张星元论,是佳偶也,子孙伏而旬空,是必无子息也;据予断,子水子孙伏阴爻未土之下,唯恐令爱不寿耳。

14

”其人不然而去,后成婚不久,此女病故。

15

又一人,申月甲午日,父为子择媳得复之噬嗑卦:

卦例图式(保留来源符号)
16

×子孙酉金 父母巳火 丶丶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应 子孙酉金 丶丶兄弟辰土 丶丶官鬼寅木 丶丶妻财子孙 世

17

予曰:“应爻合成子孙局生世,不仅嫁资丰厚,更可享其孝顺之福。

18

后至巳年完婚,果孝顺贤淑,赠嫁不凡。

19

若据张星元之说,官为夫,此卦寅木夫星月破,又被金局克,是必克夫,何完婚已二十年,翁姑在堂,夫妇和谐,不唯子多,已近得孙矣!后学当如是断,庶无弃吉就凶,以至误人婚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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