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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富贵吉寿贫贱凶夭要法

清·陈之遴,号素庵 · 2段 · 原文阅读

收看命诸法、诸论及杂论古文;未收近代序跋和夹有韦千里诠注的二十赋,不称原书十卷全本。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看富贵吉寿贫贱凶夭诸局,相准之故即彻,有定之理既得矣。然以人命不尽然,是有己身之善恶焉,有家世之善恶焉,福善祸淫,必然之理。如为恶之人,命应一品之贵,而减至四五品。命应百万之富,而减至六七十万。命应百岁之寿,而减至六七十岁。命应五福全备,而减至一二。又如为善之人,命应极贱,而得一命之荣。

02

命应极贫,而得中人之产。命应早世,而得数十岁之寿。命应诸凶必集,而免其二三。世俗之见,将为恶者,何尝不福,为善者,何尝不祸,岂知福之易损,祸之己减乎?知祸福者,非知命者也。知善恶之为祸福者,则诚知命耳。虽然,徒知之何益,是有转移之道焉?昔袁了凡先生,,遇术士推命,止于贡士而无子,因详列将来履历,始则一一神验。后遇高僧,导以造命之学,积以若干善求科第,积若干善求子息,善数既积,果登两榜而举子。术士所推,毫不验矣。故凡欲求富贵吉寿,而免贫贱凶夭者,当以积善为要。每日自记功过,必期念念皆仁,事事皆善,久必如其所愿。若恃命之善,而敢于为恶,咎命之薄,而不思挽回,此为天下至愚之人,无志之士矣。诸命法皆末耳,是乃要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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