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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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命家神煞,以劫煞亡神为紧。亥卯未太岁以申为劫煞,寅为亡神。巳酉丑太岁以寅为劫煞,申为亡神。寅午戌太岁,以亥为劫煞,巳为亡神。申子辰太岁以巳为劫煞,亥为亡神。其说曰自外夺之之为劫,自内失之则为亡。夫劫乃太岁三合之忌神,谓自外夺之,理之所有。亡即太岁之禄神,何因自内而失乎?故只存劫煞一种,用法与劫刃相同。吉神乘之亦为威权;凶神乘之,即为克伐。然视煞刃则缓矣。若旧书亡劫名目,各有十六种,如劫煞聚宝,劫煞富藏等种种,可发一笑,不待辩而知其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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