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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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支寅卯辰为东方,巳午未为南方,申酉戌为西方,亥子丑为北方。凡三字全,为之成方。如寅卯辰全,亦同木局取用。戊日寅月见三字,具以煞论。遇卯月见三字,具以官论。己日反是。遇辰月视寅卯之势孰重,以分官煞。其余仿此。所谓冲刑破害,具与三合局相同。若只二字,则竞不取。旧说谓方局不可相混,然用木方而见亥字,是为生方之神,见未字是为方克之财,有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而见寅字是其同类,见辰字是其财神,岂有所损累耳。至于较其作用,则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狭,勿于论方别生穿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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