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干趋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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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取甲日乙亥时,以亥暗合寅字,为甲之禄,又取壬日壬寅时,以寅暗合亥字,为壬之禄,所谓显禄不如暗禄也。夫禄只命中一端,即在月日时,不足取以为格,况求合于局外乎?诚如是,则乙日戌时,可合卯禄,癸日丑时,可合子禄,诸干如此甚多,何以胜取。旧或谓,亥为天门,甲趋之为贵,无论天门虚名,即果有此理。独甲可趋,他干不可趋乎?旧又谓壬以寅中甲丙合己辛为财官,此则因暗禄无据,而复变其说,。然不能确指合某支之己辛,其无据同耳。更有干艮二字,穿凿取义者,夫干在戌亥之间,非独亥也,艮在丑寅之间,非独寅也,安保趋干不兼趋戌,而趋艮不兼趋丑乎?故并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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