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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旺相休囚论

清·陈之遴,号素庵 · 1段 · 原文阅读

收看命诸法、诸论及杂论古文;未收近代序跋和夹有韦千里诠注的二十赋,不称原书十卷全本。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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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旺相休囚,按四序取之,将来者进是为相,进而当令是为旺,成功者退是为休,退而无气是为囚。木相于冬,旺于春,休于夏,囚于冬。火相于春,旺于夏,休于秋,囚于冬。金相于夏,旺于秋,休于冬,囚于春。水相于秋,旺于冬,休于春,囚于夏。土与火同,但春夏随母相旺,理犹可通,秋冬照例休囚,何以处九月之戌,十二月之丑乎,故论土只当以四季为旺。余月但论生克为是。凡四柱干支,须辩旺相休囚,或日主,或喜神,欲旺相不欲休囚。或凶煞,或忌神,欲休囚不欲旺相。然相妙于旺,旺则极盛之物,其退反速,相则方长之气,其进无涯也。休甚于囚,囚则既极之势,必将渐生,休则方退之神,未能遽复也。凡所喜所忌,宜以此意消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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