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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约言 › 诸神煞论一
命理约言 / 古文电子参考 · 选读

诸神煞论一

清·陈之遴,号素庵 · 1段 · 原文阅读

收看命诸法、诸论及杂论古文;未收近代序跋和夹有韦千里诠注的二十赋,不称原书十卷全本。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旧书称神煞一百二十位,一一细推起例,毫无义理者。十尝七八且一字每取吉凶神煞十余,祸福何以取断?此皆术家逞臆妄造。每一书出,则增数种,欲以何说或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数煞只是一煞。尝稽历日所载,尚多相沿之弊,何况通书命书乎?今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贵人、月将、空亡之类,皆有义理,其余从太岁起者,为真。不从太岁起者为妄。真者精择而存之,妄者悉举而削之。或疑相延既久,未必无然,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运气,安可以偶合神煞而信之。即如桃花、流霞、红艳为男女淫欲之征,然端人正士,烈妇贞女,犯之者甚多。况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生印。流霞煞如乙遇申乃正官,丙遇寅乃长生,辛遇酉乃禄神,何所见其淫亵乎?且春花无不妖冶,何独桃为淫花?干支字面相见,有何红色艳态?神煞诞妄,皆此类也,但一一辟之,太费辞说,达理之士,自当晓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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