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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删卜易 › 三刑章第二十一
增删卜易 / 四卷古文及原序 · 电子整理参考本

卷之一

三刑章第二十一

清野鹤老人原著;李文辉(觉子)增删 · 10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寅刑巳,巳刑申,子刑卯,卯刑子,丑未相刑,未辰相刑。

02

又云辰午酉亥谓之自刑者,予屡试之,或因用神休囚,又兼他爻之克,内有兼犯三刑者,则见凶,从而独犯三刑,得验者少。

03

占过数十年,只验得一卦。

04

如寅月庚申日占子痘症,得风火家人变离卦:

卦例图式(保留来源符号)
05

丶兄弟卯木 ○子孙巳火 应 妻财未土 ×妻财未土 官鬼酉金 丶父母亥水 丶丶妻财丑土 世 丶兄弟卯木

06

断曰:巳火子孙既当春令,子孙旺相,许之可治,后死于寅日寅时。

07

始悟月建在寅,日建在申,与巳爻子孙共作三刑。

08

独此一卦,无他爻之伤也。

09

至于子卯辰戌丑未亦有验者,皆附和而为凶也。

10

六害章全无应验,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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