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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删卜易 › 鬼神章第一百零一
增删卜易 / 四卷古文及原序 · 电子整理参考本

卷之四

鬼神章第一百零一

清野鹤老人原著;李文辉(觉子)增删 · 25段 · 原文阅读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凡占鬼神,卦中鬼值休囚及空破墓绝皆非鬼神之害也。

02

官鬼属金旺相者,武神及西方之神;休囚者,刀剑身亡之鬼。

03

鬼临木者,旺者文神及东方之神,衰则倚草附木之妖,或是刑杖悬梁之鬼。

04

水为河海及北方之神,休囚者池井江湖水死之鬼也。

05

火鬼火神及雷公电母窑灶之神,休囚者汤水焚烧之鬼也。

06

土鬼土神及中央之庙及掌管山川社稷之神,休囚者墙倒屋塌土死之鬼。

07

古以金木水火土各分其神,即如金官者,谓之天将、关公、金刚、伍公、岳公等神。

08

余以为非武神者,不可尽数之神也。

09

有敕封者,有未封者,各方土俗不同,书之未载者更多,何得各庙而祭之?须向病人或于某武神庙中许愿,信而未还。

10

或于何庙秽污作践,心有所疑者,指其神而占之。

11

鬼爻或旺或动,是此神也。

12

如不上卦,再占他处之神可也。

13

鬼值木火水土者,皆用此法。

14

得罪于正神者,香花纸马祭之。

15

勾若邪祟之鬼者,用浆纸钱夜静之时,金鬼者向西送之,水鬼者向北送之。

16

余仿此。

17

野鹤曰:凡得时灾瘟瘴照此法而祭送者,余屡验之,倘系疯痨气蛊,既失调于前,酒色伤身,又失慎重于后,与鬼神何干!祭之送之皆无益矣!唯节饮食远色欲,息气养神,其病自减。

18

余游遍江湖,曾历滇黔蜀粤,彼方不服药,专信神鬼,先用三牲五牲,后至杀牛宰马,一次不愈甚至二三十次。

19

因病致穷者多矣。

20

殊不知害他命而救命,其罪愈彰。

21

所以屡见害性命之多者,终不能救而死,可不戒与!今下路读书人亦信此邪神者,余实不解。

22

神农尝百草遗救生灵,未闻有何圣教人宰牲命以救命也。

23

李我平曰:《易冒》以鬼临金者,为关公岳王,《补遗》又以青龙为寿亭候。

24

第不知关公之前金鬼与青龙是何神也?又曰:祭者降以福,不祭者降以殃,此乃作福作威之邪神也,正直之神何得有此?此书通前彻后无一不合理,独此疾病章中亦言鬼神之事,余实不服。

25

疑因今人问病开口先问鬼神,不得不从俗耳,智者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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