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婚姻章第又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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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子曰:男家占女,不拘父母亲朋而代占者,无不以财为用。
女家占男,皆以官为用神,用官者,官有生扶;用财者,财爻旺相,即许成婚。
今见古今诸书,又以财旺伤克父母。
余不知宜财之旺为吉也,宜财不旺而为吉也?或曰《黄金策》云:“翁姑不睦,皆因妻位交重。”《海底眼》曰:“财动丧双亲。”《易冒》亦曰:“妻财动父母参商。”俱以财动伤克父母,未说旺也。
余曰:动能伤父母,旺则不能伤耶!假令春天占卦,财爻属木,谓之女命旺而可取。
但父母爻定然属土。
如此当权得令之财爻不克休囚之父母耶?何必曰动!殊不知昔人言动而不言旺者,正恐后人驳论,所以讳言其旺,不得已而言动也。
岂知亦被看破。
或曰据尔之论,何以为法?余曰:“分占之法也。“
先要财官旺相,既得吉卦,再占防克父母是其法也。
《黄金策》专以应为妻位,《易冒》亦以应为妻,欲其旺相,乃为贤良发福之女。
又以应为女家父母,谓之应爻旺相,必是富贵之家;若休囚,必主贫寒之宅。
执此论之,旺相贤良之女皆出于富贵之家。
种种悖谬,余不知千百年来竟无一人道破。
男卜女姻,财要旺;女卜男配,鬼宜兴。
男家代占女,专以财为用神,以应爻为女家。
财宜旺相,动而化吉。
应爻不宜空破又克世爻。
女家代占男,专以官为用神,以应爻为男家。
宜官生旺相,动而化吉。
应爻不宜空破墓绝,不宜克世。
男人自占妻者,亦以财爻为用神,以应爻为女身。
财与应爻皆宜生世持世合世,须忌破墓绝空。
财旺生身,应值空破,亦取。
应爻生世,财爻破绝勿求。
野鹤曰:财爻应爻同来生合世爻者更吉。
大抵以财爻为重,他爻为附合耳。
《黄金策》曰:“应为百岁之妻。”重应而又重财,谬也!子月癸酉日自占婚,得恒变鼎:
×妻财戌土 应 子孙巳火 丶丶官鬼申金 丶子孙午火 丶官鬼酉金 世 丶父母亥水 丶丶妻财丑土
断曰:酉官持世,戌土财爻动而生世,又得世应相生,戌土虽值旬空,动不为空。
明日出空之日求之必允。
果于次日巳时允婚,夫妇白头相守,儿女成行。
又如寅月丙午日女家代占婚,得临之既济卦:
丶丶子孙酉金 ×妻财亥水 应 兄弟戌土 丶丶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妻财亥水 ○官鬼卯木 世 兄弟丑土 丶父母巳火
觉子曰:女家占男,以官为用,以应爻为男家,此古法也,亦死法也。
断卦之时,需要人之活变,未必全得显而易见者。
即如此卦,女家占男,卯木旺,官持世,其婚必成。
而应爻受克,又为男家不允,似此何以决之?要知财官为重,世应为轻,虽是女家占男,亦要财爻不致于失陷。
此一卦也,关乎男女二人,财被回头克,又逢丑土之克,如何能生卯木之官?男女不能相合相生,婚姻虽成,终有他变。
后果聘定于四月,未及成婚,被贼兵劫去。
应巳月者,亥水逢月破也。
财值休囚破散,终非举案之姻;官逢衰墓绝空,难遂齐眉之愿。
财爻官爻不宜墓绝空破,又不宜动而化破化克化鬼,乃夭折贫寒之合。
男占忌财爻犯之,女占忌官爻犯之。
男女自占,世爻忌犯。
勉强参商,难免世前空亡动化退,终须失望。
动而空者,实空之月日必成;静而空者,终不成也。
世动化进神,事在必成;若化退神,终须难就。
应爻静而空破及化退神,亦同此推。
应一何空财化进,夙有良缘。
应空他人不实,若动化退神,必有退悔之心。
若得财爻动化进神而生世者,虽见退悔,终是良缘。
若世应动而破者,亦应实破之时。
世应皆空徒费力。
反吟多变事难成。
世应俱空早无准实,反吟卦变反复难成。
野鹤曰:倘得空而逢旺,财鬼相生,先虽不允,后终还成。
男占兮兄动卦中非配偶。
兄爻持世或兄弟发动,乃伤妻阻隔之神,婚必难成。
已成之婚遇此者,刑伤不免。
觉子曰:余得之验,兄持世财爻合世必成,世临兄爻化出财爻亦成。
女占兮官爻持世是良缘。
女占男不宜子孙持世,子孙发动。
子孙乃间夫之神,未成者不成,已成者伤夫。
若官财世应刑世,夫妻反目。
如巳月己亥日占夫妇不和,将来和好否,得需之大过:
丶丶妻财子水 丶兄弟戌土 ×子孙申金 世 妻财亥水 丶兄弟辰土 丶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 应 兄弟丑土
断曰:女占夫,不宜子孙持世,乃克夫之象。
幸寅木子水相生,不能伤之,所以不和。
今兼应爻为夫,应逢子丑作合或已有外遇。
水木相生,两人情蜜。
彼曰:“果然,后来如何?”余曰:“尔两人不是姻缘,虽则不能死别,必有生离。”果于次年寅月休妻,此人六月再娶。
彼妇应寅月者,夫临寅木而冲世也。
应六月者,未土冲开初爻丑土,子水来生其寅木也。
旺相爻逢六合,彼此同心。
爻逢六合,占婚最宜,更要财官旺相为吉。
用忌财逢破墓,女防官位克绝。
六冲变六合者更吉,求婚者目下不允,终必成之;已成不睦者,终须和美。
唯忌六冲,卦若无财官,不可力求,勉强成之,若非死别,定是生离。
六合变六冲,虽许允后必更张。
已成者终须折枕。
占用咸临节泰,忌逢睽革解离。
觉子曰:《易冒》有云,卦得咸临节泰,若不遇合冲变冲,虽财官衰陷,随墓助伤,皆不为凶。
睽革解离则为凶兆,虽用神全备而化合,亦不为吉。
此言用神未胜于卦验也。
曾于巳月丁卯日占婚于何时,得泰卦:
丶丶子孙酉金 应 丶丶妻财亥水 丶丶兄弟丑土 丶兄弟辰土 世 丶官鬼寅木 丶妻财子水
余见此卦,兄爻持世,亥财临月破旬空,子水之财,世爻克之,日辰刑之。
古虽以泰卦为吉,余焉敢以人之婚姻大事而试卦耶?命之再占,又得坤卦:
丶丶子孙酉金 世 丶丶妻财亥水 丶丶兄弟丑土 丶丶官鬼卯木 应 丶丶父母巳火 丶丶兄弟未土
世爻休囚为日破,亥水财临月破,卦遇六冲,大凶之兆。
故知前得泰卦,非为吉也。
仍用财官世应者为是。
然亦不可竟以为是。
凡有所疑,勿执古法而断,须以再占之卦而决之。
后卦若吉,即以吉断,后卦凶者,则以凶推。
神不欺人,彼此两无误矣。
财化财,未必婚姻两度;鬼化鬼,难曰相守百年。
《黄金策》曰:财爻重迭,重作新人。
余屡试之,男家占女,财爻重迭,旺相生合世爻者,多主贤妻美妾。
财化财者,或应双娶,或应婢妾同来,或应妻妾之多,或应妆奁甚厚。
唯忌爻中兄动及日月冲克财爻,花烛重逢亦不免耳。
兄临玄武防劫骗,鬼临白虎遇凶丧。
兄鬼动临玄武,防局中奸诈骗财,纵使世应相生,财官无害,必须大费。
鬼临虎动或未过门,不久必见丧事。
应财世鬼,夫唱妇随;应鬼世财,夫权妻夺。
世持鬼,应持财,谓之阴阳得位,必然鸾凤和鸣。
兄临变,财临世,牝鸡司晨,妻夺夫权,唯赘婿得之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