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身命章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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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诸书占身命,谓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尽。
02
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
03
若以一卦而兼断者,即如父母旺相,双庆之征,又曰父旺伤子。
04
岂世之有父母者皆无子嗣之人也?又曰见兄则财莫能得,又为克妻之神。
05
又曰兄弟爻兴,紫荆并茂。
06
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财耶?手足外伤耶?《易林补遗》又曰:“兄动妻亡财相。”
07
故执此论者,世之贫人寒士皆失偶之人耶?至于财官子孙,皆同此论。
08
不暇细辨,必兼而断者,即先贤犹在,执此问之,知亦无从置啄。
09
觉子曰:余今得其法者,分占之法也。
10
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
11
占终身财富如何,占终身功名有无,占终身夫妻偕老否,占终身子嗣及寿元,俱宜分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