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用神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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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父母爻:占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为用神。
02
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与我父母同辈之亲及师长妻父母,乳拜认之父母,三父八母或仆占主人,皆以父母爻为用神。
03
占天地、城池、墙垣、宅舍、屋宇、舟车、衣服、雨具、绸缎、布疋、杂货及章奏、文书、文章、书馆、文契亦以父母爻为用神。
04
物类亦多,在人通变,一切庇羁我身者是也。
05
官鬼爻:占功名、官府、雷霆、鬼神,妻占夫皆以官鬼爻为用神。
06
占乱臣、贼盗、邪祟亦以官鬼爻为用神。
07
物类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08
兄弟爻:占兄弟、姐妹、族中兄弟姑姨、姐丈、妹夫及结拜弟兄,皆以兄弟爻为用神。
09
兄弟乃同类之人,彼得志则欺凌,见财则夺,所以占财物以此有劫财之神,占谋事以此为阻隔之神,占妻妾婢仆以此为刑伤克害之神。
10
占姐丈、妹夫以兄爻为用神,予属得验,占表兄弟以兄弟爻为用神而不验,还以应为用神。
11
妻财爻:占妻妾婢仆下役,凡我驱使之人皆以财爻为用神。
12
占货财珠宝、金银、仓库、钱粮,一切使用之财物、什物器皿,亦以财爻为用神。
13
子孙爻:占子孙,占女、女婿、侄、甥、门徒,凡在我子孙辈中皆以子孙爻为用神。
14
占忠臣、良将、医士、医药、僧道、兵卒皆以子孙爻为用神。
15
占六畜、禽兽亦以子孙爻为用神。
16
子孙为福德之神,为制鬼之神,为解忧之神,又为剥官引职之神。
17
故谓之子孙乃是福神,诸事见之为喜,独占功名者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