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岁科考章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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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宜旺相,最忌休囚,官宜生身,不宜克世。
父与世爻旺相及得日月动爻生扶及动而化吉,全无破绽者,定考超等。
若此两爻旺相而逢生旺遇扶无刑冲克破者,次之。
有一而遇刑冲者,又次之。
世爻受克,教刑不免,世父同受克,劣等无疑。
野鹤曰:此云是也。
亦要人之通变,观其父世两爻轻重而言之。
卦之全美,世父同爻有生扶又无刑克,许之超等,以此推之查之或有生扶而六冲变冲,反吟复吟变克化绝,即是破绽。
父爻受克而无救,难免涂鸦,世爻受克而有扶亦蒙姑许。
觉子曰:此以父爻之旺衰而列等第,是也。
《易冒》云卦得进神考于上等,退神而考下等。
假使卦无进退之神,何以定之?如申月乙巳日占岁考,得大过之鼎卦:
×妻财未土 子孙巳火 ○官鬼酉金 父母未土 丶父母亥水 世 丶官鬼酉金 丶父母亥水 丶丶妻财丑土 应
尝曰:财动克父,乃不通之论也。
此卦乃亥水父爻持世,申月生之,父旺而身亦旺。
巳日冲之为暗动,未土财爻虽动喜其生助酉金,酉官生世,名为接续相生,一定篇篇锦绣,财生官旺,优等帮粮。
后果取超等补廪。
野鹤曰:大凡卦逢六冲变冲及六爻乱动,爻旺世旺还考平考。
倘若父衰受克及世爻休囚受克及变凶者,孙山无疑。
飞神无助身无克,荣辱无施。
父爻出现不旺不衰,虽无生扶亦无克制而世爻不被冲克者,可保平等。
伏藏旺相世遭伤,赏罚并见。
如午月乙卯日占岁考,得地天泰卦:
丶丶子孙酉金 应 丶丶妻财亥水 丶丶兄弟丑土 丶兄弟辰土 世 丶官鬼寅木 丶妻财子水
午火月建为父母,而卦中之巳火伏藏于寅木之下,旺而又遇飞神之生,爻建六合,只不宜日辰克世,发落之日蒙宗师面叱,念字法古贴姑取三等,后悔之。
此巳午之火非旺也,乃字端也。
但此卦虽多逢事却少见,存之为法。
以上总而言之,父与世爻旺相遇生扶,为上;略有破绽者,次之;刑伤无救而轻者,又次之;世爻父爻被刑冲克破而重者,劣等必矣。
全要通变,须以卦之吉凶兼用神衰旺之轻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