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二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01
同行共处应为尊,同路同舟一样论。
02
应伤世位遭他害,墓绝空破见吾恩。
03
只宜生合相扶助,永赖维持如至亲。
04
三合同途皆遂意,六冲半路便灰心。
05
起为害摇兄鬼,水陆清平动子孙。
06
占他人以应为用,占亲戚必看用神,不宜兄鬼动而克世,最宜相合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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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共处应为尊,同路同舟一样论。
应伤世位遭他害,墓绝空破见吾恩。
只宜生合相扶助,永赖维持如至亲。
三合同途皆遂意,六冲半路便灰心。
起为害摇兄鬼,水陆清平动子孙。
占他人以应为用,占亲戚必看用神,不宜兄鬼动而克世,最宜相合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