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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全书 › 逐卦爻辞 · 水火既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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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集成 · 第544卷

逐卦爻辞 · 水火既济

明姚际隆辑;据《古今图书集成》收录本 · 1段 · 原文阅读

文字参考 · 待校;部分图式未收

简体阅读:仅转换字形,来源原文保持不变。

本章暂未配白话释义,原文使用完整宽度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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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曰:《既济》,合也。水火相遇,会合之义。往渡得船,成功必济。所求必从,所欲必遂,斯不失时,谓之「既济。」六爻断: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上六,濡其首,厉。

录文说明与待核用字
  • 据维基文库《古今图书集成》收录本整理,保留电子源字形、古注及机器标点;尚未逐字精校,无现代释义。图式另待补齐,不与明刻影印强配页码。
  • 本节只收图后的判辞、爻辞;原电子页的卦图及图旁混排说明未收入,目录卦名取自图旁原文。
  • 本节电子源含图,当前文字版未收入;请通过来源链接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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